不爽的感覺,壓在心中放不開,
原來不是給對方的反應,
而是給自己的懲罰。

因為我也什麼都沒有說出口,
覺得沒有必要說什麼。

結果心中有一種好似憤怒的感覺,
在心中一直沒有辨法排解,
同時也覺得自己好小心眼的感覺。

所以,現在我很承認我是一個很小心眼的人。

每個人在意的事情不一樣,
這是一個很理所當然的事情,
這樣才能區分很多種的人,區分很多種的興趣,
呈現出千千萬萬不同的選擇。

但是承諾就是不一樣的事情,
承諾不是當初覺得可以,才會答應的嗎?
有些好朋友發現他沒有辨法做到,
是一直打電話來說「不好意思,我沒有辨法」
有的是,一直拖到別人打給他。

難道,我會逼他非做不可嗎?
沒有辨法的人,我雖然會有點失落,
但我也是很真心說「沒有關係嚴呀!」

重點也是一種奇檬子的感覺。

也許是,也是自己越在乎的人,我才會覺得很不爽吧!

我就是不喜歡這樣,
我就是很害怕,我越在乎一件事、一個人,
我就會變成一個我自己都不喜歡的人,
一個我自己都不認識的人。

所以,我是不是要回到較輕的比重,對他們少點在乎。
這樣我比較不辛苦,對方也不會感覺到壓力。

我的用心,
給對我同等用心的人,
或是,
給我根本不在乎要不要對方有回應的人吧!


而我還是要修吧!
因為這些決定,我覺得好像都不是很好,
但是目前我找不到更好的作法。

只 好 打 著 網 誌 , 說 著 我 的 心 情 。
發 洩 一 下 ~~~

不然連夢中都在想著,
我的確是個不適合壓抑的人,
還是對自己誠實的些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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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ummy04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